发布时间: 2021-02-04 11:11:40 点击量: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1月24日
附件:
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发展新理念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工作部署,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等要求,加快推进本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对标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本市“三大战略”和“健康上海”建设以及卫生健康规划、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围绕中医药公共卫生体系薄弱、海派中医辐射力带动力不足、基层优质资源分配不均衡、未来名医大师队伍显示度不高、中医药产业对生物医药产业贡献度不够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发展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与国际化取得新突破,努力为习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提出的“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现代化、产业化,走向世界,中西医并重协调发展,讲清楚说明白,率先实现中医药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框架提供“上海方案”。
到2023年,中医药全面参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防治传染病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理念全面融入居民健康生活; 持续发挥在长三角地区的引领作用,率先实现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优质资源更为均衡、覆盖城乡居民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高层次领军人才集群基本形成;中医药科技创新重大标志性成果集中涌现,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建成中医药科技创新重要策源地、健康服务的综合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一)需求导向,优化布局
坚持科学规划牵引,围绕城市发展新目标,优化优质资源结构布局,增强广大市民的优质中医药服务获得感幸福感。
(二)传承精华,强化内涵
聚焦国家战略需要,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核心,挖掘古典医籍精华,发扬海派中医药特色,持续加强中医药内涵建设。
(三)人才优先,夯实基础
把高层次和青年拔尖人才培养作为重点和突破口,健全中医药各类人才的培养、使用机制,打造中医药人才高地。
(四)整合资源,统筹兼顾
完善资源共享、多方联动的常态协同机制,强化中医药相关领域的整体性、系统性,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和作用,助力构建中医药深度参与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1.完善中医药应急体系,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及防控能力。建设1个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1个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按照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的总体要求,组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和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促进中医药深度介入传染病防控和临床救治,提高本市医疗机构传染病中医药防控和应急救治整体能力,为国家卫生应急和传染病防控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开展中医医院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积极运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提高急危重症的中医救治效果,发挥中医药在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临床救治中的特色和优势,凸显中医药服务城市发展和卫生安全保障贡献度。
2.发挥中医药原创优势,研发中医药有效治疗技术和药物。依托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建设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防治研究中心,建立中西医结合传染病防治科研协作平台,筛选一批具有疗效优势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案和治疗技术。加强古典医籍精华的梳理和挖掘,完成2-3项中医药特色方药的机理研究和新药开发,打造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中医疫病高端人才团队。
3.以防治康全程参与为核心,提升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开展示范性防治康中医治未病服务共享体系建设,完善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功能,结合医疗机构学科特色,以中医医联体建设为基础,建设4个中医特色鲜明、多学科合作的示范性防治康中医治未病服务中心,探索形成中医全过程管理机制。结合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双创”,探索区域治未病健康综合服务新模式。梳理总结中医治未病理论和技术方法,形成30项治未病技术标准和处方并推广。发挥上海市治未病相关社会组织作用,引导行业自律。
4.聚焦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健康需求,关注健康素养提升和健康行为养成。加强上海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技术支持基地建设,搭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相关中医药技术的研究和实践平台,降低青少年近视发病率。建设中医药特色示范学校,推广中医传统体育保健项目,增强学生体质,降低青少年肥胖发生率。依托上海市气功研究所“太极健康中心”,打造一种集自我保健、疗愈与康复于一体的“太极健康”模式,并充分融入本市“智慧健康驿站”建设和“社区居民自我健康管理小组”活动,培养市民健康生活方式。发挥中医药形神并调的独特优势,为公共精神卫生问题贡献力量。依托“全球中医药文化与创意研究中心”,深入挖掘海派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核心内涵,培育20-30个“海派中医”文化创意产品。依托上海市中医药博物馆,探索建立长三角中医药数字博物馆。依托上海中医传统媒体联合打造新媒体平台,用最专业的中医人眼光共同传播中医好声音、讲述中医好故事。
(二)服务国家战略,推动打造长三角中医药一体化发展高地
5.聚焦重点优势领域,建设国内顶尖、辐射长三角的中医药临床高地。继续支持以国家区域中医诊疗中心等优势专科建设,打造临床专科制高点,进一步巩固本市中医临床服务能力在全国的领先地位。推进落实《长三角地区中医药质控一体化合作建设协议》,促进长三角中医服务同质化。推动市级中医医院面向若干个区域,开展示范性区域中医康复三级网络建设,聚焦心脑血管、糖尿病等慢性病和伤残及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制定、实施和优化中西医结合康复方案,促进本市中医康复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开展4家示范性互联网中医医院建设,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提高优质中医资源可及性和整体服务效率。实施中医医院中药临床药学服务规范化建设,以4家中医医院为示范,强化中药临床药事服务能力。打造15个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的中医非药物疗法示范中心,完善重点病种诊疗流程与协作机制,形成中医非药物疗法深度融入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新模式。
6.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建设高水平中西医结合高地。支持并推进综合医院中医临床诊疗能力建设及中医特色优势发挥,支持院间、科室间建立中西医合作关系,建成5家有重要影响力的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并辐射长三角区域。依托本市四大儿科医联体及区域中医医联体建设框架,整合中西医优质资源,构建覆盖全市的儿科中西医协同诊疗网络。开展重大疑难疾病(含罕见病疑难病)中西医协同攻关试点及应用研究,在全市组织开展多中心的推广应用及疗效评价,最终形成系列可在全国推广应用的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立足现有中西医结合治疗罕见病的基础,建立中西医结合罕见病疑难病诊疗中心。以中医西医汇聚创新研究院为主体,推进中西医交叉创新临床和基础研究,催生2-3项具有国际水平的原创性成果,争创国内领先的中西医结合重点实验室,提升中西医结合研究的领先地位和国际影响力。
7.发扬海派中医“海纳百川”特质,推动长三角地区中医药流派融合创新。在海派中医流派传承工程建设基础上,实施海派中医流派传承延伸计划,以优势病种为牵引,率先开展长三角乃至全国各中医流派对疾病认识的溯源研究,并通过不同流派独创理论与临证经验互为融合,构建辨证论治新体系,形成5-6个集多流派优势、机理清晰、特色鲜明的流派优势病种临床诊疗“上海方案”。建设海派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创新平台,挖掘以沪上老字号为代表的海派传统炮制技术特色,加强现代炮制工艺及质量标准研究,培育一批德高技精、创新能力强的人才队伍,促进海派中药炮制技术传承、文化传承、人才传承和创新推广。
8.搭建长三角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关键支撑平台,提升临床研究水平。依托上海市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关键技术支撑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在研究方法、标准研制、人才培养和成果产出方面取得系列标志性成果,争取建设成为国家长三角区域中医药循证研究分中心。以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为龙头,聚焦资源优势,围绕中医药物和外治法(含针灸、推拿等)两大领域,率先完成3-4个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中医、中西医结合重大临床方案循证研究。
9.巩固中医药国际标准化高地地位,掌握国际标准话语权。集聚国际资源,建设世界传统医学标准化高地和研究中心,加快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培养,建立中医药标准研究、制定、推广、监测和认证体系。深化与世界卫生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完善ICD-11传统医学章节的推广、完善、日常维护等后续工作,主导制定与之相应的中医药名词术语集并争取发布。依托ISO/TC249平台,握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的主导权,培育并研制20项高水平、具有长三角区域优势、符合国际市场需求的中医药国际标准提案,不断提升“上海标准”在全国乃至国际的影响力。建设中医药服务标准体系,为中医药服务贸易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基于中医药文献深度挖掘,构建中医药基本名词术语标准化体系,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围绕“吃真药、吃好药”,建设涵盖常用中药饮片的溯源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扎牢饮片的安全网。
(三)围绕医联体及五大新城建设,促进中医药服务网络提质扩容
10.重点围绕基层能级提升,建设协同共享的“区域+”四大中医医联体。根据国家及本市关于医联体建设的工作部署及要求,发挥市级中医医疗机构优势,以中医专业合作与技术辐射为切入点,深入推进本市东、南、西、北四大区域中医医联体建设,建立长效、常态的发展模式和医联体服务平台,切实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提效增能。依托本市9个国家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建设,强化对长三角区域乃至华东地区优质中医医疗资源辐射带动,开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医联合体试点。支持建设新一批市级中医专科专病联盟,围绕技术支持、人才培养、资源共享、服务衔接等方面进行合作建设,推进各级医疗机构专科(专病)整体服务水平,为居民提供更为优质、便捷的中医药服务。
11.围绕补短板、锻长板,推动五大新城中医药服务新布局。强化五大新城区中医药资源配置,开展新城区中医药特色专科支持计划,围绕血液、针灸、肿瘤等优势领域重点建设若干个区域中医特色专科和优势病种,强化中医药特色内涵,进一步增强区域内中医专科竞争力和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区域内中医药服务提质增能。加强新城区内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探索中西医深度融入社区基本医疗及预防保健服务的一体化新模式。
12.推动中医药人力和技术资源向基层流动,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深化中医药融入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发展,加强上海市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通过中医专科专病联盟、专家团队工作室、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等专项建设,大力发展符合社区诊疗特点的中医专病专科服务。支持发展50个特色优势突出、品牌形象鲜明的社区中医特色专病专科。培养100名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
(四)加强中医药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夯实中医药事业发展基础
13.加强中医药学科建设,培育世界一流中医药科技期刊。全面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方共建上海中医药大学相关任务,支持学校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继续提升中医学、中药学和中西医结合等学科内涵,保持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完善中医药学科体系,强化中医基础类、经典类学科的建设。整合中医优势学科资源,推进中医药与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等的结合,强化学科交叉融合,形成一批中医药协同创新团队,着力培养一批高水平、多学科交叉、复合型创新人才。重视高水平中医药学术期刊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中的正确导向作用,支持本市1-2种中医药科技期刊进入“中医药科技期刊分级目录T1级”,达到行业国际影响力领先水平,为提升我国在国际科技界的影响力和话语权贡献力量。
14.对接国家中医药“百千万”人才工程,打造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对接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评选新一批上海市名中医,营造名医辈出的良好氛围。对接“国家歧黄学者”,实施中医药领军(“未来大师”)人才打造计划,造就10-20名在全国有影响力、对推动中医药发展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的领军人才。对接“国家青年歧黄学者”,实施中医药青年拔尖人才托举计划,培养20-30名专业能力突出、综合素质全面的青年拔尖人才,形成中医药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加强国家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优才学院”)建设。
(五)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推动新时代中医药事业产业融合发展
15.推进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区建设,培育中药大品种。以“东方美谷”等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为依托,建设中医药科技产业园,搭建临床科研一体化中医药转化平台、产业共性技术平台和技术交易及投融资孵化平台。深化“双谷联动”机制,让“张江药谷”与“东方美谷”更好互补,把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建成张江生物医药创新成果的首选承载地。支持医疗机构和企业联合,以现有复方中药大品种为基础,进行上市后再评价研究,取得大样本临床循证证据,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
16.推动中医药跨界融合,助推大健康产业发展。推动中医药与旅游、保健、休闲、娱乐、人工智能、大数据等跨界融合创新。对接中医药健康服务与康养管理体系,充分利用张江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打造4-5个示范性中医药AI应用场景,并向行业内外提供线上线下开放场景体验,满足人们对生活质量日益提高的需求。面向上海老龄化社会,加快中医药康养服务业总体布局,加强服务标准化体系研究和相关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助力打造不同定位的长三角中医药康养特色机构,形成长三角联动发展新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中医药发展主体责任。各级政府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要求,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倾斜力度,对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必要经费保障,完善工作措施,确保行动计划顺利推进。
(二)强化政策保障
结合建设成为国家中医药发展高地及全面提升中医药治理能力的部署要求,开展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系列政策研究,完善中医药改革政策,健全中医药监管长效机制,为全面推进新时期上海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三)加强项目管理
中医药等管理部门和项目建设的单位要加强对中医药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的全程规范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项目执行、经费管理和目标效益完成情况的督查。组织开展项目建设第三方评估,不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确保中医药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完成质量。
(四)营造良好氛围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开展中医药领域典型案例挖掘和宣传,调动和发挥各方面参与、推进中医药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中医药发展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来源:上海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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